包头市供水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七十六条有效本条例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1992年9月25日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包头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