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二十条有效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共建人才共享机制,创新校企人才互聘共享模式。支持企业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引进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创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