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有效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