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业主大会决定收取车辆停放费用的,其收益扣除物业服务成本后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