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促进与发展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合理安排旅游用地的规模和布局,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的旅游项目在年度土地供应中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