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编制旅游规划、保护和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从事旅游经营与服务、开展旅游活动、实施旅游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