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省行政区域内编制旅游规划、保护和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从事旅游经营与服务、开展旅游活动、实施旅游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