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办理丧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鼓励农村红白理事会等组织发挥作用,协助群众文明节俭办理丧事活动,引导移风易俗。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