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 殡葬设施第二十条有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利用村集体土地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相关用地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公益性墓地原则上不得向村民收取墓位使用相关费用,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或者墓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做好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投入和统一管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3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