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征收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交易的购买方为自然人;(二)应税交易免征增值税;(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