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税收优惠第二十七条有效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机构,包括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包括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