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与保障第五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城市管理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23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