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排水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2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