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扶持和发展居家社区养老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居家社区养老志愿者队伍,为志愿服务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建立居家社区养老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和养老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鼓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学生等参加居家社区养老志愿服务活动。

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