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激发创新活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