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全民健康促进条例/第四章 健康环境第二十八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绿色、低碳、健康发展理念,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预防和治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健康管理,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环境健康综合监测体系,强化环境健康监测预警。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