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相关禁毒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将化合物分子结构检测的送检人信息和检测结果备案,或者未按规定将反应釜、离心机等设施设备的出租或者转让情况备案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