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

有效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

推进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机制。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机构从事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出具有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

物业管理协会可以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配合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信用档案。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