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十条有效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身份的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簿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明为依据。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