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梯田保护区范围内,鼓励种植水稻、油菜等适宜农作物。鼓励梯田承包人保持稻鱼鸭共生等传统生产方式。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5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