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家政服务若干规定第六条有效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家政服务的不同事项,分类制定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推广使用。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应当与家政服务消费者充分协商,订立家政服务合同。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和家政服务消费者通过家政服务管理平台网签家政服务合同。地方法规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