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法治环境第五十七条有效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外,相关部门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合并为一次综合检查或者尽可能合并、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