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