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市、东海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东海水晶产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自主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支持企业以多种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以及创新创业项目,妥善解决引进人才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并在项目申报、科研活动等方面提供便利。

东海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统筹各类补贴资金,支持企业、水晶雕刻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等开展补贴性培训,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水晶产业相关紧缺人才培养。

支持水晶企业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水晶雕刻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招收学徒,完善名师带徒制度。

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和水晶产业发展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体系,培养符合水晶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