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已修改当事人对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2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