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档案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单位和个人对地方国家档案馆、国家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拒绝提供利用档案有异议的,有权向同级档案主管部门申诉。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