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发展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发展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智库等在规划编制、实施、评估过程中的辅助支持作用。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