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发展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智库等在规划编制、实施、评估过程中的辅助支持作用。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