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第六章 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推进以民族文化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对民族地区城乡规划设计的指导,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注重挖掘与彰显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文化内涵,支持民族地区建设具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特点、民族特色、示范带动效应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4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