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合同和履行第三十九条有效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二)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三)拖欠农民工工资;(四)聘用不具备相应资格人员从事建筑活动;(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