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右江流域水资源开发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和有偿使用原则,依法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

右江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维持地表水的合理流量,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和生态功能。

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