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居民饲养犬、猫等宠物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饲养人应当立即清除。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