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列入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法规草案一般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规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规草案,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等起草。

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