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规范农贸市场车辆停放秩序。车辆进入农贸市场,应当在指定区域内有序停放,不得驶入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区。车辆进入农贸市场装卸货物的,应当按照市场开办者指定的时间、路线、区域行驶和装卸。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