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邮政业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商贸业、文旅业等行业协同发展机制,推动邮政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