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邮政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有效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用户投诉、申诉。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做好用户投诉和邮政管理等相关部门转办的投诉、申诉处理工作;对本企业接到的用户投诉,应当自接到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告知用户。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