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用户投诉、申诉。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做好用户投诉和邮政管理等相关部门转办的投诉、申诉处理工作;对本企业接到的用户投诉,应当自接到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告知用户。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