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资料。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