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五章 选举程序第三十三条有效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只保留其中职务最高的一人的职务;如果职务相同,则只保留得票最多的一人的职务,其他当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其当选无效。如果职务相同且票数相同,由其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另行选举。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