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五章 选举程序第二十七条有效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下,投票选举可以采取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的方式。居住分散、确实不便到会场或者投票站投票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报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并公告后,可以设立流动票箱进行投票。票箱应当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每个票箱必须有三名以上监票人负责监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