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以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