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在大地湾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参观游览、拍摄影视作品或者举办大型活动,应当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大地湾遗址保护管理机构的引导和管理,确保文物和环境安全。

大地湾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遗址保护管理要求,严格控制遗址保护范围内的环境容量和游客接待规模,强化旅游现场组织管理,制定游客流量控制预案,优化参观线路,确保游客和文物安全。

地方法规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