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大地湾遗址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大地湾遗址的保护对象包括:(一)古墓葬、房屋遗址、窑址、壕沟、灰坑等不可移动文物;(二)陶器、石器、玉器、骨器等可移动文物;(三)考古发掘新发现的与大地湾遗址有关的遗迹和文物;(四)遗址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五)其他应当依法保护的对象。地方法规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2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