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农村集体财产流转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交易。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