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产业促进第二十六条有效开发区应当加快推进制造业与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业态的融合,培育壮大数字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开发区内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工厂、数字车间等,推动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