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第六章 节水保障第四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增加节水资金的投入,支持农业、工业和服务业节水工程的建设;支持节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鼓励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建设以及节水型单位、企业、居民小区等节水型载体建设。鼓励商业银行等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行。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