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专题视察由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部分代表参加。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委托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组织代表进行专题视察。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