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征兵是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的一项重要工作。本省行政区域内根据国防需要平时征集公民服现役的工作,适用本条例。战时征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