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对鼠疫自然疫源地区采取改善生态环境和灭鼠、灭蚤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对交通要道、城市周围、旅游区、口岸等重点地区应当重点防范。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发挥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平台的作用。

鼠疫的预防、监测、报告、预警、疫情控制以及医疗救治等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疫情应对工作。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