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防沙治沙。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防沙治沙的面积和难易程度,给予从事防沙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资金补助、财政贴息以及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