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市、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利用吕剧文化宣传周、传统节日、重要节会等,组织开展吕剧传播推广、展示展演、参观体验等活动,加强吕剧文化传播。鼓励和支持吕剧对外文化交流,提升吕剧的影响力。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