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海绵城市建设产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产业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运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支持和保障。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