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红十字会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条有效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21日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的《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